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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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处罚类型:罚款;处罚结果:贰万玖仟元(¥29000)整 | 29000 | 寿光市应急管理局 | 2023-07-21 | (鲁潍寿)应急罚2023169号 | |
2 |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处罚贰万玖仟元(¥:29000)整 | 29000 | 寿光市应急管理局 | 2023-07-21 | (鲁潍寿)应急罚〔2023〕169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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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13民初9353号之三 | 被申请人 | - | 540000 | 解除对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54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3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津02民终3697号 | 上诉人 | - | 316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046元,由上诉人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0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13民初935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卡尔瑞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69496 | 一、被告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天津卡尔瑞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9496元;
二、驳回原告天津卡尔瑞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54元,保全费3259元,由被告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1209元,由原告天津卡尔瑞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6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鲁0783民初5805号 | 被告 | - | 32094 | 一、被告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新乡市康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货款32094元;
二、驳回反诉人(被告)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301元,由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50元,由反诉人(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鲁07民终650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11-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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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示催告 | -- | --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13-08-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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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0725民初3487号 | 原告 | 原告: 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昌乐县人民法院 | 2023-07-3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0725民初2028号 | 原告 | 原告: 寿光市巨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昌乐县人民法院 | 2023-05-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2020-06-2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13民初935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