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0)琼0271执446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有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12 |
2 | 其他 | (2021)琼民申4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海口华太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1-03-30 |
3 | 其他 | (2019)琼民申1455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海口华太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11-27 |
4 | 其他 | (2018)琼02民终289号 | 上诉人 | - | 19312145 | 一、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5)城民二初字第114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三亚市公安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3,617元、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7,672.87元、海口龙华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78万元,均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4-16 |
5 | 其他 | (2018)琼02民终289号 | 上诉人 | - | 19312145 | 一、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5)城民二初字第114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三亚市公安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3,617元、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7,672.87元、海口龙华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78万元,均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4-16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三亚民二初字第3号 | 原告 | 原告: 海口华太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8000000 | 准许原告海口华太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800元,减半收取33900元,由原告海口华太交通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其余33900元退还给原告海口华太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更多 | 2014-02-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同纠纷 | (2020)琼02民终354号 | 上诉人 | -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8 | |
2 | 合同纠纷 | (2019)琼0271民初1114号 | 其他 | - |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2019-08-27 | |
3 | 合同纠纷 | (2019)琼0271民初1114号 | 其他 | - | 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 | 2019-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