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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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民终133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354.87元,由湖南无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4-18 |
2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民终135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7960元,由湖南无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8980元,由Z某某承担89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4-18 |
3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04执321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湘0104执3210号案件的执行。
如对终结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提出书面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29 |
4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民终1328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52元,减半收取526元,由上诉人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3-02 |
5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民终1706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上诉人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3-02 |
6 | 合同纠纷 | (2022)湘01民终1337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472元,减半收取236元,由上诉人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3-02 |
7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8330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P某某,H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市承三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P某某、H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33元,由原告P某某、H某某承担 ...更多 | 2021-12-10 |
8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1724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 1142024.83 | 一、确认原告C某某与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1702131723)于2021年8月23日解除;
二、被告W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返还购房定金80000元,并支付以8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19年8月2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损失;
三、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返还购房首付款321758元,并支付以32175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19年8月2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损失;
四、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返还购房款160000元、利息17208.83元,并支付以16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21年6月8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损失;
五、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返还产权登记费550元、抵押登记费550元、委托公证费200元;
六、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1702131723)的备案注销手续;
七、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91元,由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承担4560元,被告W某某承担63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3 |
9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893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市承三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W某某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003元,由原告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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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1 |
10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703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无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669064 | 一、解除原告Z某某与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170213112);
二、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返还首期购房款853616元及以853616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原告Z某某支付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损失;
三、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返还购房款840000元、产权登记费550元、抵押登记费550元、委托公证费200元;
四、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利息损失84506元;
五、被告湖南无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返还款项518013元及以51801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原告Z某某支付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损失;
六、原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注销手续;
七、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538元,由被告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2769元,由被告湖南无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27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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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湘0103民初765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2-11-23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湘0103民初765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3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2)湘0104民初439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市承三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2-04-27 | |
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民终13679号 | 其他 | -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5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民终13676号 | 其他 | -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6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民终13677号 | 其他 | -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7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民终13675号 | 其他 | -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8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8330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H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市承三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1-11-03 | |
9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893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市承三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W某某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1-09-29 | |
10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1327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