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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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杭州和达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浙江省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501号海聚中心1幢实施了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2.警告 ...更多 |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 8000 | 杭州市统计局 | 2023-11-21 | 杭统罚决字2023第000003号 | |
2 | 杭州和达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违法事实:(1)你单位2016-2018年期间书立财产保险合同金额64952.79元未按规定缴纳相应印花税。(2)你单位2016年5月抵扣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的服务进项税额1528.30元。你单位应补缴印花税64.90元、增值税1528.3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6.98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三条处罚决定:针对违法事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对少缴印花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2.45元。针对违法事实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处以上述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0%的罚款817.64元。合计处罚款850.09元。 ...更多 | -- | 杭州市税务局 | 2020-03-23 | 杭税三稽罚〔202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