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2)鄂0583民初1877号 | 其他 | 原告: 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 | -- | 驳回原告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2元,减半收取计366元,由原告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15 |
2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2)鄂0583民初93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村民委员会 | 124000 | 一、被告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补偿占用原告C某某1.5亩责R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失62000元,并以62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5年6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逾期付款损失,其中2019年8月19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90元,由被告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负担1434元,原告C某某负担9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09 |
3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1)鄂0583民初187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村民委员会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6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6 |
4 | 其他 | (2017)鄂0583行审12号 | 被执行人 | - | 5773 | 一、准予强制执行枝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村民委员会作出的“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77.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由申请执行人枝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二、准予强制执行枝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村民委员会罚款5773元的处罚决定,由本院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7-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2022)鄂0583民初93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村民委员会 | 宜昌市枝江市人民法院 | 2022-08-02 | |
2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9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民委员会,枝江市五君子水稻专业合作社 | 宜昌市枝江市人民法院 | 2021-11-23 | |
4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枝江市董市镇五岭村村民委员会 | 宜昌市枝江市人民法院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