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陕0626民初466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 | 准许原告陕西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3388元,减半收取11694元,由原告陕西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4-17 |
2 | 其他 | (2021)陕0626执恢15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2021)陕0626执恢1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30 |
3 | 合同纠纷 | (2020)陕0626执23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2020)陕0626执2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18 |
4 | 人格权纠纷 | (2019)陕0626民初80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H某某,H某某,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吴起县白豹镇人民政府,W某某县白豹镇王砭村民委员会,吴起县公安局,吴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462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03 |
5 | -- | (2019)陕0626民初383号 | 被告 | 原告: 延安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3171755.87 | 一、由被告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延安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3171755.87元及利息(利息以3171755.87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3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原告延安长城建筑工程鉴有限公司预付的鉴定费65000元,由被告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延安长城建筑工程鉴有限公司。
案件受理费32174元,由被告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