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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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陕01民终1104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68元(其中,濮阳市天美嘉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预交9229元,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交9460元中多交的8621元予以退还),由濮阳市天美嘉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229元,由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1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陕0113民初16080号 | 第三人 | 原告: 濮阳市天美嘉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27651.81 | 一、被告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濮阳市天美嘉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返还527651.8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527651.81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濮阳市天美嘉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8689元,由被告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9460元,由原告濮阳市天美嘉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9229元。上述费用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将其应负担的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5 |
3 | 合同纠纷 | (2021)陕0327民初714号 | 被告 | 原告: 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 被告: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04元,减半收取852元,由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20 |
4 | 其他 | (2020)陕01民终5902号 | 被上诉人 | - | 2401400 | 一、维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0113民初13012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变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9)陕0113民初130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退还购房款1200700元,并以12007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4月3日起计算利息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9174元,由Z某某负担9587元,由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负担95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62元,由Z某某负担3531元,由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负担3531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于执行时一并清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27 |
5 | 其他 | (2019)陕0113民初1301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海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1200700 | 一、解除原告Z某某与被告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2月25日签订的《资产交易合同》。
二、被告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退还购房款12007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4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止的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Z某某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9174元,由被告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9587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陕0802民初116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水利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M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0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8 |
7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8)陕04民初322号 | 被告 | 原告: 咸阳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经纬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 | 驳回咸阳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21 |
8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8)陕04民初313号 | 被告 | 原告: 咸阳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经纬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0 | 驳回原告咸阳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8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15 |
9 | 其他 | (2018)京02民初111号 | 被告 | 原告: 汕头市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移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 2018-07-17 |
10 | 其他 | (2018)最高法民终461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6-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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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0329民初477号 | 被告 | 原告: 甘肃雄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被告: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麟游县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1)陕0327民初714号 | 被告 | 原告: 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 被告: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陇县人民法院 | 2021-06-11 | |
3 | 合同纠纷 | (2020)陕01民终59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陕西海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06 | |
4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2018)京04民初133号 | 被告 | 被告: X某某,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杨陈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