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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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经查实,从2014年9月开始,当事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在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路北侧(万达广场与东远装饰城之间)处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临时用房。经实地测量,总用地面积为2374.4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650平方米。截止调查时建设程度为已完工。经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科确认,该处用地土地性质为耕地915.8平方米、林地550.2平方米、农村道路67.6平方米、村庄840.8平方米。该处2374.4平方米土地位于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内。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面积量算图、现场照片等为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责令当事人退还在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路北侧(万达广场与东远装饰城之间)处非法占用的2374.4平方米土地;依法没收非法占用的1650平方米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915.8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8316元,对非法占用1458.6平方米其他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4586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2902元。 ...更多 | --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11-15 | 诸自规罚字〔2021〕第2000043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结果:对你公司少缴印花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575455.61元。;处罚类别:罚款;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57.545561 ...更多 | 575456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1-05-21 | 绍税一稽罚〔2021〕53号 | |
3 |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违法事实:你公司存在少申报缴纳印花税的行为。你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年初数5011405423.00元,资本公积期末数7037943120.10元,应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1013268.85元,已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971072.63元,未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42196.22元;2016年度资本公积年初数7037943120.10元,资本公积期末数9339765566.60元,应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1150911.22元,已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42196.22元,未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1108715.0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处罚决定:对你公司少缴印花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575455.61元。 ...更多 | 575456 | 绍兴市税务局 | 2021-05-19 | 绍税一稽罚〔2021〕53 | |
4 | 非法占用土地 | 罚款金额为11.232万元 | 11232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8-10-25 | 诸土资监罚〔2018〕1029号 | |
5 | 非法占用土地 | 罚款金额为15.805万元 | 15805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8-10-25 | 诸土资监罚〔2018〕1031号 | |
6 | 非法占用土地 | 罚款金额为7.677万元 | 7677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8-10-25 | 诸土资监罚〔2018〕1033号 | |
7 | 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 | 罚款金额为3.129万元 | 3129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6-04-22 | 诸土资监罚〔2016〕1008号 | |
8 | 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 | 罚款金额为22.116万元 | 22116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6-04-22 | 诸土资监罚〔2016〕1002号 | |
9 | 非法占用土地 | 罚款金额为2.399万元 | 2399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5-04-17 | 诸土资监罚〔2015〕1029号 | |
10 | 非法占用土地 | 罚款金额为1.706万元 | 17060 | 诸暨市国土局 | 2015-04-17 | 诸土资监罚〔2015〕1037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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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325 | (2024)浙06执529号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4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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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6民终187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233元,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19 |
2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执721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浙0681执7218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30 |
3 | 其他 | (2021)浙0681民初7818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华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14095620 | 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从原告诸暨市华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处回购并接收位于诸暨市XXXX1044.124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并支付原告诸暨市华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商业用房回购款1409.562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6月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至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6374元,依法减半收取53187元,由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2 |
4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2484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鸿信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13745970 | 一、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从原告诸暨鸿信置业有限公司回购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上城1幢XXX、XXX的商业用房,并支付原告诸暨鸿信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商业用房回购款计人民币1374597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2月3日起至款付清之日至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诸暨鸿信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4276元,依法减半收取52138元,由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0 |
5 | 其他 | (2021)浙0681民初3208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市宏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29445.27 | 一、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诸暨市宏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越府邸小区17幢1单元503室(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18幢2单元703室(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14幢3单元1703室(2019年9月8日至2017年5月19日)、16幢404室(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7月7日)、19幢2单元1002室(2016年11月12日至2017年8月30日)、14幢2单元1203室(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14幢2单元1402室(2019年9月7日至2017年8月30日)的物业管理费29445.27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诸暨市宏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00元,依法减半收取300元,由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22 |
6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执恢498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03-12 |
7 | 合同纠纷 | (2020)浙0681民初8892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2632.05 | 被告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建设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占有使用费62632.05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驳回原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91元,由原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11元,被告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138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4 |
8 | 其他 | (2020)浙06民终3984号 | 上诉人 | - | 13504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2826元,由上诉人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7 |
9 | 其他 | (2019)浙0681民初14737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迪凯越烽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13504333.5 | 一、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从原告诸暨迪凯越烽置业有限公司处回购并接收位于诸暨市××小区××楼××层××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并支付原告诸暨迪凯越烽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商业用房回购款计人民币13504333.5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9月4日起至款付清之日至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诸暨迪凯越烽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2826元,由被告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3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681民初11767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武科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诸暨市城东建设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7-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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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款纠纷 | 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1-02-0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0-09-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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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浙06民终1873号 | 被上诉人 | -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2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1465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天洁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2-05-13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381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381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5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7818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华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1-07-12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381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1-04-15 | |
7 | 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2484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鸿信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1-03-22 | |
8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1)浙0681民初3208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市宏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1-03-18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浙0681民初8892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诸暨市优卡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0-12-14 |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6民终3984号 | 上诉人 | -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