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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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川1011行初37号 | 被告 | 原告: 内江市盛世蜀鼎餐饮有限公司 被告: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内江市财政局 | 10000 | 一、撤销被告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于2016年4月8日作出的内东区财发[2016]63号:《关于东兴区教育局"学生免费午餐"(内采招2015-045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处理意见》。
二、撤销被告内江市财政局于2016年7月15日作出的内财复决字[2016]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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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1011行初5号 | 被告 | 原告: 内江市甜郁纸业有限公司 被告: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2 | 其他 | (2016)川1011行初37号 | 被告 | 原告: 内江市盛世蜀鼎餐饮有限公司 被告: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内江市财政局 |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 2016-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