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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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茂农(农肥)审批﹝2024﹞3号 |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肥料登记 | 2024-05-09 | 2029-05-09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
2 | 茂内准登通字﹝2021﹞第2100100586号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经审查,提交的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 2021-05-08 | 2099-12-31 |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JY34409810171179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1-17 | 2027-01-16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茂内准登通字﹝2019﹞第1900012619号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经审查,提交的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 2015-04-30 | 2099-12-31 |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5 | (440981)市监(特)准许字﹝2022﹞第0321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使用登记 | 2022-07-28 | 2099-12-31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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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8民终6号 | 上诉人 | - | 134170.1 | 一、维持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粤089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粤089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粤089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限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湛江嘉冠禾贸易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34170.1元;
四、驳回湛江嘉冠禾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937.06元,反诉费2502.5元,合计6439.56元,由湛江嘉冠禾贸易有限公司负担900元,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539.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05元,由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105元;湛江嘉冠禾贸易有限公司负担900元(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缴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2-27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粤0981民初3522号 | 被告 | 被告: C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 | 119292.25 | 一、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向原告L某某赔偿102779元;
二、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向原告L某某赔偿16513.25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604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负担1343元,原告L某某负担261元。反诉费53元,由反诉原告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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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8民终6号 | 上诉人 | -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