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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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闽0825民初217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X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 | 准许L某某、X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L某某、X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8-01 |
2 | 劳动争议 | (2021)闽0825民初310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L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6-23 |
3 | 劳动争议 | (2021)闽0825民初310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C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C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6-23 |
4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0)闽08民终109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8-24 |
5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0)闽0825民初93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C某某、C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2 |
6 | 合同纠纷 | (2018)闽0825民初1980号 | 其他 | - | -- | -- | 2018-06-27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闽08民终1219号 | 被告 | - | 439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894元,由上诉人C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负担4493元,上诉人连城县文亨镇富塘村民委员会负担340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0-13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闽0825民初100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连城县水利局 | 137614.43 | 一、连城县××××村民委员会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C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的房屋损失、其他财产损失40915.75元和赔偿Q某某丧葬费、死亡赔偿、精神抚慰金合计55782.93元。总计96698.68元。
二、驳回C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79.91元(缓交),由C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负担8527.8元,由连城县××××村民委员会负担1552.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30 |
9 | 合同纠纷 | (2014)岩民终字第1113号 | 上诉人 | - | 36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760元,由上诉人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判计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11-20 |
10 | 合同纠纷 | (2014)连民初字第174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莒公路(文亨段)建设工程指挥部,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364000 | 一、被告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Z某某工程款364000元,并支付从2010年8月1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60元,由被告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8-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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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闽0821行赔初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连城县渔丰渔业专业合作社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2 | -- | (2023)闽0821行赔初3号 | 被告 | 原告: 连城县渔丰渔业专业合作社,Y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3 | 其他 | (2023)闽0821行初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4 | 不动产登记纠纷 | -- | 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5 | 所有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W某某,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被告: 连城县人民政府,C某某,L某某,连城县文亨镇林业站森林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6 | 所有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W某某,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被告: 连城县人民政府,C某某,L某某,连城县文亨镇林业站森林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19 | |
7 | 恢复原状纠纷 | -- | 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9 | |
8 | 恢复原状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被告: Y某某,连城县渔丰渔业专业合作社责令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8-09 | |
9 | 其他 | (2023)闽0821行初1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 | 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3-07-21 | |
10 | 所有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连城县文亨镇林业站森林,连城县人民政府,L某某,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3-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