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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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4-02-28 |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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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4)苏0413执1640号 | 2024-03-12 | (2023)苏0413民初8362号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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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47569 | (2024)苏0582执4229号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4-05-13 |
2 | 94423 | (2024)苏0413执1640号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3 | 3361110 | (2023)粤1972执15509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10-23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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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苏0281财保142号 | 被申请人 | - | 2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4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江阴市长寿化纺有限公司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更多 | 2022-03-10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2民初347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建华,张家港市天富氨纶纱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费正华,S某某,H某某 | 1254900 | 一、被告W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万元及相应利息(含逾期利息、复利,截至2021年1月15日利息为34109.93元,2021年1月16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个人贷款合同》、《贷款展期协议》约定计算);
二、被告W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54900元;
三、原告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案债权对被告张家港市天富氨纶纱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设备的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告张家港市天富氨纶纱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F某某、S某某、H某某对被告W某某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01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3201元,由被告W某某、张家港市天富氨纶纱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F某某、S某某、H某某负担,六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至本院。逾期不交,本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05-2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2民初1160号 | 原告 | 原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福氨纶纱线纺织有限公司,G某某,张家港市金红鹰纺织有限公司 | 926120 | 一、被告G某某应支付原告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货款9261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26120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47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471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限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上述费用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04-30 |
4 | 其他 | (2021)闽0112财保33号 | 被申请人 | - | 2505143.58 |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港保税区天盛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F某某的银行账户存款2505143.58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期限届满,申请人如需继续保全,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续保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15 |
5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82民初3472号 | 被申请人 | - | 1290000 | 冻结被申请人W某某、张家港市天富氨纶纱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F某某、S某某、H某某的银行存款12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保全期限:银行存款期限一年、动产期限两年、不动产期限三年。上述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冻结、查封、扣押手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1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2民初116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50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万元的冻结及其他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1-03-0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2民初1160号 | 申请人 | - | 1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福氨纶纱线纺织有限公司、G某某、张家港市金红鹰纺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1-2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5民终6031号 | 上诉人 | - | 1000444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4元,由上诉人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7 |
9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12民初2496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费正华 | -- | 本案按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9-12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582民初8145号 | 原告 | 原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 | 74380 | 被告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货款7438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8804元,由原告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负担16381元,被告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负担2423元。被告负担部分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汇入本院诉讼费账户(账户详情见本判决所附《当事人须知》中诉讼费用之账户)。逾期不交,本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20-04-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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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G某某、L某某、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福氨纶纱线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荣新达氨纶纺织有限公司 | 汉川市人民法院 | 2018-06-10 | |
3 | 裁判文书 | -- | 浙江瀚博纺织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18-04-22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浙江瀚博纺织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18-01-0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G某某、L某某、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福氨纶纱线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荣新达氨纶纺织有限公司 | 汉川市人民法院 | 2017-06-18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G某某 | 汉川市人民法院 | 2015-07-06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G某某 | [湖北]汉川市人民法院 | 2015-07-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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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582民初4439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2 | -- | (2023)苏0281民初21556号 | 被告 | 原告: 江阴市红鹰化纤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F某某,S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3 | -- | (2023)苏0281民初21556号 | 其他 | -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4 | -- | (2023)苏0281民初21556号 | 其他 | -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4-01-1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413民初8362号 | 被告 | 原告: 卓郎(常州)泰斯博斯纺织专件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413民初8362号 | 被告 | 原告: 卓郎(常州)泰斯博斯纺织专件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413民初8362号 | 被告 | 原告: 卓郎(常州)泰斯博斯纺织专件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8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苏0582民初9477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荣达氨纶纱线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9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3)苏0582民初8460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翔顺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3-06-21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582民初471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张家港市银成纺织有限公司,F某某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2023-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