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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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03民初13672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合肥京妆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江苏京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2268592 | 合肥京妆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江苏京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欠款226859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26859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9月2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474元,由被告合肥京妆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江苏京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9 |
2 | 合同纠纷 | (2018)皖0103民初3139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合肥笑果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中观茶叶有限公司,C某某,赵晓东 | 2361951.34 | 一、被告合肥笑果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820449.97元,并支付利息541501.37元(后期利息自2018年4月29日起,以借款本金1820449.9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中观茶叶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856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合肥笑果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中观茶叶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21 |
3 | 合同纠纷 | (2015)庐民一初字第03804号 | 被告 | 原告: 合肥邦能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400 | 被告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原告合肥邦能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32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6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80元,由被告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2-14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合管终字第00437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裁定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4-11-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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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0103民初3847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合肥可欣洗涤有限公司,合肥市帮涤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 被告: 合肥京妆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皖0103民初3389号 | 其他 | -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3-22 | |
4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0)皖0103民初13672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合肥京妆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江苏京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1-0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0103民初5387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远东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湖北金民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2019-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