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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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10000 | 汕头市潮南区应急管理局 | 2022-09-29 | (汕潮南)应急罚〔2022〕执法-2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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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3157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汕头市正升织绣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一、被告汕头市正升织绣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H某某经济损失10000元,公证费10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150元(已交纳),由被告汕头市正升织绣有限公司负担25元(原告已预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H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更多 | 2021-11-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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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3157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汕头市正升织绣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