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
郁振
91500000MA60RF8FX2
--
-
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3幢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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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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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渝两江劳仲案字[2022]第3027号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3-05-05
渝两江劳仲案字〔2022〕第3027号

信用中国 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两江税一所)许准字﹝2020﹞第(2002)号
新标准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
2020-08-18
2099-12-3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2)渝0112民初2829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4735.63
一、被告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工资735.63元;二、被告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4000元;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元,由被告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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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2
--
(2022)渝0112民初21010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2022-07-25
3
--
(2022)渝0112民初21010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4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2022-07-15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动争议
(2022)渝0112民初2829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2-09-16
2
劳动争议
(2022)渝0112民初2829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2-08-23
3
劳动争议
(2022)渝0112民初21010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2-07-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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