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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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320155105076700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排灌管理站于2020-03-20 15:51:28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向本机关提出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2004年修订)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从事行为,审批类别: 许可,许可有效期:有效期五年,适用范围:全国。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审批局将依法对您(贵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更多 | 2020-03-20 | 2025-03-20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
2 | 12120116401251134Y | 注销登记证章收缴证明 | 事业单位注销 | 2021-03-11 | 2099-12-31 |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
3 | 空 | --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变更 | -- | -- | 滨海新区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