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常鸣鹤
91370211MA3C9HX17D
500万元人民币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井冈山路157号南办公2014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1条,经营异常2条,裁判文书3条,开庭公告1条。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企业暂无最新动态,监控该企业获取企业最新动态信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历史 2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2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3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该单位拒不改正《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
其他
逾期未支付工资罚款15800元
15800
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30
青黄人社监罚字〔2019〕第030号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2019-07-11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2022-07-25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2018-12-11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2022-07-25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中国 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青黄岛)登记内变字﹝2017﹞第012723号
新标准
关于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业务
关于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业务
2099-12-31
2099-12-31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青黄岛﹞登字﹝2024﹞第007492号
新标准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经审查,提交的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 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更多
2016-04-25
2099-12-31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
370211230329227
旧标准
--
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平面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99-12-31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2)鲁0281执1991号
被执行人
-
--
依法对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1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2-06-20
2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1)鲁0281民初1880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3307.5
一、被告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L某某款项20388元,并支付违约金(以6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05元,减半收取1102.5元,鉴定费3000元,共计4102.5元,由原告负担元2919.5元,由被告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8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10-30
3
劳务合同纠纷
(2019)鲁0281民初12186号
被告
原告:
J某某
被告:
常鸣鹤,青岛金亨润装饰有限公司,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5000
一、被告青岛金亨润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J某某劳务费85000元及其利息(自2019年10月3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85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62.5元,由被告青岛金亨润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04-29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1)鲁0281民初1880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青岛逸品良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胶州市人民法院
2021-05-21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