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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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九法民初字第1268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厚德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长乐非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原告重庆市厚德物资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长乐非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79元,由原告重庆市厚德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4-01-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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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渝0105民初752号 | 被告 | 原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被告: 重庆恒胜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重庆市厚德物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