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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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公司资质转借他人参加某部工程”第三、四标段投标,违规收取挂靠“管理费”,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 | 将公司资质转借他人参加某部工程”第三、四标段投标,违规收取挂靠“管理费”,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 ...更多 | -- | -- | 2022-08-03 | -- | |
2 |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27家供应商在参加某部菜窖等工程采购项目中存在违规问题。 | 给予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25家供应商及其法人3年内禁止参加陆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处罚,处罚时间自2022年8月3日起算。 ...更多 | -- | 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 | 2022-08-03 | --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欠款75000元。 | --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1-05 | 〔2020〕新0106执1239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详情见法律文书 | --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2021-10-22 | 〔2021〕新0109民初352号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7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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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7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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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新0109执异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追加第三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尚未履行的(2021)新0109民初352号民事调解书中调解协议第一项金钱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6-20 |
2 | -- | (2023)新0106执恢226号 | 被执行人 | - | 76400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64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3-03-16 |
3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6执异26号 | 被执行人 | - | -- | 追加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执行依据是(2019)新0106民初279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3-02-06 |
4 | 合同纠纷 | (2022)新0106执恢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5-17 |
5 | 合同纠纷 | (2021)新0106执异4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C某某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 2021-09-04 |
6 | 其他 | (2021)新0106执异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人C某某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 2021-03-25 |
7 | 其他 | (2020)新0106执123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0)新0106执123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17 |
8 | 合同纠纷 | (2020)新23民终821号 | 上诉人 | - | 3596042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9)新2323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9)新2323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被告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C某某退还保证金280010元”为上诉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自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C某某退还保证金1380010元;
三、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2019)新2323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被告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以28001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向原告C某某支付自2015年1月1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为上诉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自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C某某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的利息276002元,并以138001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
四、被上诉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诉人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不足以承担的部分承担偿还责任;
五、驳回上诉人C某某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1540元,由C某某负担2369.4元,由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担19170.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730.41元(其中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预交16229.91元,C某某预交5500.5元),由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担20905.34元,由C某某负担827.0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24 |
9 | 合同纠纷 | (2019)新2801民初219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高国彬 | 4383659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本案受理费41869.27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9-12-26 |
10 | 其他 | (2019)新2101执7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12-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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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新2323民初774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被告: 新疆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嘉豫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2023-07-25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新2323民初774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被告: 新疆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嘉豫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2023-05-2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新23民终821号 | 被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5 | |
4 | 劳动争议 | (2019)新01民终227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被告: Z某某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03 |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9)新01民终6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尚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