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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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881民初7592号 | 原告 | 原告: 清远市汇源通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奥园集团(英德)有限公司 | 4910 | 限被告奥园集团(英德)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清远市汇源通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910元。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25元,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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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881民初7592号 | 原告 | 原告: 清远市汇源通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奥园集团(英德)有限公司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2023-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