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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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京﹝大﹞防用字2024-06号 | 人防工程使用证 |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 | 2024-01-31 | 2026-12-19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
2 | J1000057067703 | -- | 变更 | -- | --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3 | 单京﹝大﹞防用字2023-34号 | 人防工程使用证 |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 | 2023-12-11 | 2026-12-10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
4 | 京兴人社工行决字﹝2023﹞012号 |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实行特殊工时 | 2023-01-13 | 2026-01-12 |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5 | j1000057067703 | -- | 变更 | -- | 2029-07-28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6 | j1000057067702 | -- | 变更 | -- | 2029-07-28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7 | 911101157975860792 | 营业执照 |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2006-12-27 | 2029-07-28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京兴一税)许准字﹝2019﹞第(6001613)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11-0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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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京0115民初1470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北京安顺隆华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3263 | 一、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W某某医疗费303元、交通费100元、误工费2200元、营养费660元,合计3263元;二、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25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1-10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京02民终138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6元,由北京龙熙兴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27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京0115民初913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龙熙兴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 | 一、北京龙熙兴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W某某车辆维修费用共计10854元;
二、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元,由北京龙熙兴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7 |
4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15民初25620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安顺隆华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4200 | 一、北京安顺隆华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Z某某自2005年3月26日至2015年8月1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鉴定费4200元,均由Z某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0 |
5 | 其他 | (2019)京0115民初1338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瑞兆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9000 | 一、北京瑞兆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洗车店占用车位的费用189000元;
二、驳回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60元,由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039元(已交纳),由北京瑞兆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92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7-23 |
6 | 合同纠纷 | 2014年大民(商)初字第141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14-1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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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京0115民初913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北京世纪联华清城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龙煕兴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1-07-22 | |
2 | 劳动争议 | (2020)京0115民初1543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0-10-26 | |
3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15民初25620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安顺隆华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0-08-11 | |
4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15民初2562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安顺隆华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19-12-18 | |
5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9)京0115民初1338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瑞兆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6-25 | |
6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8)京0115民初22907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安祥顺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瑞兆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18-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