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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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5960760 | (2023)豫01执恢401号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28 |
2 | 13133000 | (2023)豫0105执恢1907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3-05-12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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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105执630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7-07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01民终2604号 | 被上诉人 | - | 31562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050元,由上诉人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30 |
3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91民初16762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荣勋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308300 | 一、被告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荣勋实业有限公司租金220.8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自2019年6月16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220.83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及律师费10万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荣勋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50元,减半收取计1602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1025元,由被告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0-12-16 |
4 | 合同纠纷 | (2019)豫01执258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豫01执2589号案件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6-04 |
5 | 合同纠纷 | (2018)豫0105执恢1081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豫0105执恢10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1-30 |
6 | 其他 | (2014)金执字第02367号 | 其他 | - | -- | 责令河南省中原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鑫荣矿产品有限公司、河南荣勋实业有限公司、Z某某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即日内按照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则依法强制执行 ...更多 | 2014-07-31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2)金执字第2479、2480号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河南省中原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3-07-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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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01民终2604号 | 被上诉人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