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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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更多 | 2017-07-06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已按规定办理了住所变更登记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提交了工商所出具的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证明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 ...更多 | 2018-04-27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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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201804160159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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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粤0111执840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上述和解协议的情况,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1-26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粤01民终3204号 | 被告 | - | 3017375 | 一、撤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5)穗云法民二初字第172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维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5)穗云法民二初字第17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变更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5)穗云法民二初字第172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市瑞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责后有权向S某某追偿;
四、驳回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29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C某某负担16447元,由S某某、广州市瑞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负担7184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S某某、广州市瑞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负担。鉴定费48196元,由C某某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30939元,由上诉人S某某、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6-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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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粤01民终3204号 | 被告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18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粤01民终3204号 | 被告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