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黔0112民初7272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0791 | 一、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劳务费490791元;
二、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490791元为基数,按2020年1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所欠劳务款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8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上述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可在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于判决书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 ...更多 | 2022-01-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海南精艺大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8-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海南精艺大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3-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琼97民终597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2 | -- | (2024)琼97民终598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3 | -- | (2024)琼97民终598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4 | -- | (2024)琼97民终598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5 | -- | (2024)琼97民终598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6 | -- | (2024)琼9024民初35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临高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7 | -- | (2024)琼9024民初36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临高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8 | -- | (2023)琼9003民初12962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金鲁建设有限公司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1-12 | |
9 | -- | (2023)琼9003民初12962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金鲁建设有限公司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1-03 | |
10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2)琼0106民初10783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卓越恒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