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东北民营企业
克劳斯·哈铁格(klaus Hartig)
91210800X04050064R
9700万元人民币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嘉晨大道10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2项招标公告中标业绩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2

    供应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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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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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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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辽08民终1320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L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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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2
仲裁程序案件
(2021)京03执2001号
申请人
-
--
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裁字第3321号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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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3
其他
(2021)京03执2001号
申请人
-
--
一、冻结、划拨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裁字第3321号裁决确定的被执行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款项。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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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
4
其他
(2020)内0602执1077号
申请人
-
--
终结东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0602民初418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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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5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2021)辽01民初360号
原告
原告: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65元,减半收取3082.5元,由原告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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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6
合同纠纷
(2021)晋0403民初825号
被告
原告:
山西老练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山西金达尔工贸有限公司,长治市天虹祥工贸有限公司,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山西老练工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800元,由原告山西老练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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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
7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18)内0602民初4198号
原告
原告: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S某某
275292
一、被告G某某、S某某对鄂尔多斯市远泰煤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原告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的275292元承担赔偿责任,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付清; 二、驳回原告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G某某、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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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8
买卖合同纠纷
(2018)内0602执1929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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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7
9
劳动争议
(2016)辽08民终2548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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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10
买卖合同纠纷
(2015)新民初字第5074号
原告
原告: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239400
被告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货款1239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955元,由被告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后的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至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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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动争议
(2022)辽0803民初813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2022-07-15
2
劳动争议
(2022)辽0803民初813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2022-03-28
3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2021)辽0803民初1114号
被告
原告:
山西老练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营口福斯油品有限公司,山西金达尔工贸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2021-07-0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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