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11民初21800号 | 被告 | - | 585654 | 一、解除原告合肥海山天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反诉被告合肥海山天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反诉原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租金585654元;
三、驳回原告合肥海山天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200元,由原告合肥海山天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6137元,由反诉原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895元、反诉被告合肥海山天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2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6 |
2 | 合同纠纷 | (2018)皖0111民初12501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海山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 12000 | 驳回原告上海海山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上海海山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5 |
3 | 其他 | (2018)皖0111执2737号 | 其他 | - | -- | -- | 2018-08-02 |
4 | 合同纠纷 | (2018)皖0111民初1546号 | 被告 | 原告: 合肥悦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 40000 | 被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合肥悦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交纳的保证金40000元,并赔偿其逾期返还而被占用的利息损失(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贷款4.75%/年利率计算,自2017年2月1日起计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6元,由被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7 |
5 | 其他 | (2015)包民一初字第03419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 | 驳回原告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对于被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3350元,由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17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包民一初字第0107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W某某,安徽海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 62096 | 一、被告W某某、安徽海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Z某某损失62096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92元,减半收取996元,由被告W某某、安徽海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24 |
7 | 其他 | (2014)包执委字第00019-1号 | 被执行人 | - | 595738 | 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人民币5957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44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日起至款清时止,按日息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或扣留、提取其同等金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4-10-30 |
8 | 其他 | (2014)包执委字第00019-1号 | 被执行人 | - | 595738 | 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人民币5957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44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日起至款清时止,按日息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或扣留、提取其同等金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4-10-30 |
9 | 其他 | (2014)包执委字第00019-3号 | 被执行人 | - | 595738 | 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人民币5957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44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日起至款清时止,按日息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或扣留、提取其同等金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4-10-30 |
10 | 其他 | (2014)包执委字第00019-2号 | 被执行人 | - | 595738 | 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人民币5957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44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日起至款清时止,按日息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或扣留、提取其同等金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4-10-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4-05-1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3-11-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皖01民终3896号 | 其他 | -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皖0111民初15539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海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庐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2019-12-17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皖0111民初12501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海山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市轶华机械有限公司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2018-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