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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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05月21日,聊城市茌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聊城景越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单位1包装车间2层平台无防护栏;2东车间北侧配电箱未跨接,并依法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采集的支撑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鲁月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副总经理吴英华身份证复印件1份、安全员庞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副总经理吴英华的《询问笔录》1份、安全员庞明的《询问笔录》1份、包装车间2层平台无防护栏现场照片、东车间北侧配电箱未跨接现场照片等各类证据材料11份13页。2022年05月26日对你单位分别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更多 | 行为12合并处以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 30000 | 聊城市茌平区应急管理局 | 2022-06-15 | (鲁聊茌)应急罚〔2022〕55号 | |
2 | 2016年12月27日我局监察一中队的执法人员在茌平县冯屯镇驻地执法检查时在王老村发现聊城景越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 | 茌平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2-07 | 茌环罚决〔2016〕1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