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民营企业
林加添
91350623699916310G
4900万元人民币
-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深土镇丹山大街406号
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3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0

    中标 5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8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2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
二、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柳国彬支付工程价款 2369794.24元,并以2369794.24元为基数,支付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柳国彬支付本案财产保全费5000元;
...更多
--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2-01-26
〔2021〕闽06民终3788号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91350623699916310G
新标准
营业执照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钢结构工程、网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2、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家居用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塑料制品;3、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2023-08-21
2099-12-31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闽)JZ安许证字﹝2012﹞ZZ0016
新标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06-24
2024-06-23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裁判文书 8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1)闽06民终2027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84.8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1-08-09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1)闽0623民初1205号
被告
原告:
漳浦永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C某某
253967.8
一、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漳浦永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货款253967.80元,并支付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2021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二、驳回漳浦永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28.40元,减半收取计3814.20元,由漳浦永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60.20元,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负担255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5-18
3
其他
(2021)闽0623民初185号
原告
原告:
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708488.23
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款708488.23元,并支付自2021年1月6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84.8元,减半收取5442.4元,由C某某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4-28
4
合同纠纷
(2020)闽06民终2946号
上诉人
-
955343
一、撤销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2020)闽0623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L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被上诉人C某某支付尚欠工程款955343元及利息(以95534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5月20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全部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被上诉人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157.4元,由被上诉人C某某负担2803.97元,被上诉人L某某负担13353.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353.4元,由被上诉人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0-11-26
5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闽0203执8326号
其他
-
--
--
2020-08-14
6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闽02民终701号
上诉人
-
1610667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9296元,由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C某某各负担96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0-04-28
7
买卖合同纠纷
(2019)闽0203民初18109号
被告
原告:
厦门亿中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C某某
20000
一、被告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亿中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钢材款及加价款(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钢材款及加价款合计558157.98元,此后的加价款以钢材82.621吨为基数,按每日每吨3.5元的标准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同时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 二、被告C某某应对被告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28元,减半收取计4814元,由被告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C某某共同负担。款项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9-11-14
8
其他
(2018)闽0623行审178号
被执行人
-
--
准予申请执行人漳浦县国土资源局撤回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18-08-24

开庭公告 1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福建新亮轻质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3-02-15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闽06民终3788号
被上诉人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2-16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闽06民终3788号
被上诉人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2-16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天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09-15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闽0623民初2390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天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06-25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闽0623民初2390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天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06-25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闽0623民初2390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天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05-13
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闽0623民初185号
原告
原告:
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02-02
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闽06民终2946号
上诉人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9
1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0)闽0623民初1299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福建冀宏建筑有限公司,L某某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0-07-20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