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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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 | 2021年1月5日上午,盱眙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民警对位于盱眙县盱城街道山水大道89号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1606房间旅客和1603房间旅客的身份信息。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服务对象信息,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责令限期(三日)改正,处罚款2000元。 ...更多 | 2000 | 盱眙县公安局 | 2021-01-07 | 盱公(治)行罚决字〔2021〕21号 | |
2 |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 2021年1月5日,盱眙县公安局民警对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更多 | -- | 盱眙县公安局 | 2021-01-07 | 〔2021〕2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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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民终504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670元(已预缴),由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28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30民初2712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安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670元,由原告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08) ...更多 | 2021-11-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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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3)苏0830民初402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23-07-20 | |
2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苏08民终5043号 | 被上诉人 | -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13 | |
3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苏0830民初2712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安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21-09-14 | |
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苏0830民初2712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安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21-09-13 | |
5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苏0830民初2712号 | 被告 | 原告: 淮安市贺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水韵长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安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202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