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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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0822民初3302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 被告: S某某,W某某,府谷县绿浦园养殖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 | -- | 准许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7074元,减半收取3537元,保全申请费2444元,由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负担 ...更多 | 2023-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