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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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榕危经﹝2023﹞0015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柴油。<br><br> | 2023-04-23 | 2026-04-22 |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
2 | 无 | -- | 疏浚方量约6000方 | -- | 2099-12-31 | 连江县环境保护局 | |
3 | 913501005575626338 | 营业执照 | 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船舶修理;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家具销售;玩具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灯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化肥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更多 | 2010-06-10 | 2099-12-31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榕﹞登字﹝2023﹞第13570号 | 登记通知书 | 经营范围变更,联络员备案 | 2010-06-10 | 2099-12-31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闽榕危经鼓﹝2023﹞000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产品仅作为工业原料使用,非燃料﹞、甲烷、乙烷、丙烷、丙烯、乙烯、正丁烷、环戊烷、正戊烷、乙醇、甲醇、丙酮、甲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乙炔、液化石油气、1,3-丁二烯﹝稳定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苯、苯乙烯、甲基叔丁基醚、硫磺、萘、环氧乙烷、异丁烯。 ...更多 | 2023-01-11 | 2026-01-10 | 福州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 |
6 | 913501005575626338001X | 排污许可证 | 同意 | 2023-04-23 | 2028-04-22 |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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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最高法民申5750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广州市先进油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1-10-15 |
2 | 其他 | (2020)闽执复197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复议申请人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1执231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2-21 |
3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粤民终2579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0-19 |
4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9)粤07民初29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107985911 | 一、确认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基于与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01号)、2014年1月9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02号)、2014年1月23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05号)、2014年1月28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11号)、2014年2月24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09号)、2014年2月24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10号)、2014年3月24日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编号:G13308-14-MM2-0014号)对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享有普通破产债权107985911元;
二、确认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基于在(2014)江蓬法民二初字第1431号案件中支付了本应由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负担的鉴定费60200元对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享有普通破产债权60200元。
三、驳回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4116.56元(已由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预交),由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负担。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84116.5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584116.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5 |
5 | 其他 | (2018)粤07民撤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广州市广银石油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14835833 | 准许原告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0815元,减半收取55407.5元,由原告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负担。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原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110815元,超额交纳的案件受理费55407.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03-08 |
6 | 其他 | (2018)最高法民申5197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8-12-10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民终698号 | 被上诉人 | - | 15705378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州市先进油库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32.27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8-31 |
8 | 其他 | (2018)粤01民终3184号 | 上诉人 | - | 3025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000元,由上诉人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负担30900元,上诉人广东正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5-28 |
9 | 执行异议之诉 | (2016)粤0105民初933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广东正泰能源有限公司,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3012500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09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7-11-09 |
10 | 其他 | (2016)最高法民终563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中止诉讼。 | 2016-09-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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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L某某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2014-08-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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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3)粤07民初41号 | 被告 | 原告: 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30 | |
2 | 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20 | |
3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19)粤07民初29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0 | |
4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2019)粤07民初29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9 | |
5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18)粤01民终3184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21 | |
6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16)粤0105民初933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广东正泰能源有限公司,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17-03-28 | |
7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16)粤0105民初933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广东正泰能源有限公司,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17-01-11 | |
8 | 质押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6-09-23 | |
9 | 其他 | (2016)粤0104民撤5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被告: 广州市广银石油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盈昌(鹤山)重道路沥青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6-08-09 | |
10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061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