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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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罚款5万元 | 50000 | 安徽银保监局 | 2023-01-12 | 皖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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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0 | (2024)皖0102执3154号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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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1502民初853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 274496.38 | 一、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从其承保的机动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W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18000元,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W某某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损失116091.5元,共计为134091.5元,此款比除已支付18000元,余款为116091.5元;
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W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1850.19元,此款比除已支付387元,余款为1463.19元;
三、原告W某某返还被告W某某垫付款2613元(3000元-387元);
四、驳回原告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1704元(已减半收取),鉴定费2600元,共计4304元,由被告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20 |
2 | -- | (2023)皖1126民初6094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134399 | 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Q某某保险理赔款134399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88元,减半收取1494元,由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12 |
3 | -- | (2023)皖0223民初446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L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301875.75 | 一、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支付赔偿款256875.75元;
二、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返还事故垫付款计45000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941元,由原告X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341元,被告C某某负担2600元(已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20 |
4 | -- | (2023)皖1124民初3894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27900 | 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M某某车辆损失26900元、评估费1000元,合计27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49元,由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部分经原告M某某同意已从预交案件受理费中收取,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M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24 |
5 | -- | (2023)皖1124民初370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F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 | 4744.24 | 一、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7918.5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4744.24元;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2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364元,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508.5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负担50元。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负担部分经原告W某某同意已从预交案件受理费中收取,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支付原告W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28 |
6 | -- | (2023)豫1481民初8239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L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 一、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偿原告J某某各项费用共计25095.4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J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3480.3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财产保全费820元,合计134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8-07 |
7 | -- | (2023)豫0222民初237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M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 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含检查、专家会诊等)费、牙齿修复更换费、电动自行车损失、评估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62283.15元;
驳回原告Z某某对被告M某某的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汇入通许县人民法院账户(开户行:河南通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单位:通许县人民法院账号:0331××××0009)。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755.32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812.32元,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49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7 |
8 | -- | (2023)皖1124民初2217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源峰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 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滁州源峰建材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84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元,由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交纳至本院账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9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浙0783民初690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37元,退回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9-06 |
10 | 保险纠纷 | (2022)豫1426民初50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对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起诉 | 2022-08-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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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H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泰平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宝盛食品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Z某某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3-04-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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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14民初1107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2 | -- | (2024)沪0114民初1107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3 | -- | (2024)苏0925民初32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D某某,D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S某某,L某某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4 | -- | (2024)苏0925民初32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D某某,D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S某某,L某某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5 | -- | (2024)苏0925民初32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D某某,D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S某某,L某某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6 | -- | (2024)苏0925民初32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D某某,D某某 被告: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S某某,L某某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7 | -- | (2024)浙0203民初307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C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8 | -- | (2024)苏0623民初217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M某某 被告: W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2024-05-31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富玺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Z某某,H某某,R某某,义乌玄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H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10 | -- | (2024)沪0115民初42339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W某某,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