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库车天宏塑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其他违法,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 --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2021-11-10 | 阿克苏税稽稽罚〔2021〕12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新3128执4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14 |
2 | 其他 | (2016)新3128民初477号 | 原告 | 原告: 库车天宏塑业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光大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1040 | 一、被告新疆光大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库车天宏塑业有限公司货款470460元、利息30580元,共计501040元
二、驳回原告库车天宏塑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66元,由原告库车天宏塑业有限公司承担107元,被告新疆光大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43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7-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19)新29民终627号 | 原告 | 原告: 库车天宏塑业有限公司 被告: 居马·克热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