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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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湘0424民初663号 | 原告 | 原告: 衡东县环境卫生所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 | --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赔偿原告衡东县环境卫生所损失共计74567元。
上述款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2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8 |
2 | -- | (2020)湘0424民初1467号 | 原告 | 原告: 衡东县环境卫生所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 | 33085.61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力后十日内赔付原告衡东县环境卫生所33085.6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314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15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湘04民终2783号 | 被上诉人 | - | 4372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859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2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湘0424民初85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B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 | 1278427.41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120000元;
二、原告L某某的下余损失432678.09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70%,计302874.66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至二项判决,确定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应支付的赔偿款合计422874.66元,其中应给付原告L某某的赔偿款为262194.73元,应给付被告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赔偿款为160679.93元。前述款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59元,减半收取计3929.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108元,被告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负担382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26 |
5 | 其他 | (2019)湘0424行审2号 | 被执行人 | - | 100000 | 一、准予强制执行衡东县环境保护局东环罚字(2018)10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强制执行的内容为被执行人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4-19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湘0424民初199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Y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 | 255470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107972元,在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19583元,合计赔偿127555元;
二、被告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赔偿原告鉴定费损失360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226元,由被告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968元,原告Z某某承担2258元。
上述给付内容,各被告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履行。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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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湘0424民初57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衡东县环境卫生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 | 衡东县人民法院 | 2022-05-24 | |
2 | -- | (2020)湘0424民初1467号 | 原告 | 原告: 衡东县环境卫生所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公司 | 衡东县人民法院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