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姜斌
91370214MA3NJEUJ16
30万元人民币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177号22号楼2单元1301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5条,开庭公告5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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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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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5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青城阳)登记内设字﹝2018﹞第010343号
新标准
关于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业务
关于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业务
2099-12-31
2099-12-31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青城阳﹞登记内变字﹝2021﹞第001510号
新标准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经审查,提交的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 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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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2099-12-31
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2)鲁0214执保1654号
被执行人
-
500000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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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2
票据纠纷
(2022)鲁0214民初5393号
被告
原告:
泰安金润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建中生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金山置业有限公司
500000
被告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建中生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烟台金山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泰安金润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汇票金额500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400元,诉讼保全费3020元,由三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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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3
其他
(2021)鲁0214民初2168号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
673384.88
一、被告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73384.8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673384.88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被告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费13000元; 三、驳回原告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49元(原告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缴17678元,因降低诉讼请求退回6629元),由被告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负担,被告负担诉讼费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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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4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沪02民辖终5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1-01-29
5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51民初8926号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驳回被告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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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开庭公告 5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1-07-06
2
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1-04-14
3
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1-03-17
4
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1-03-04
5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51民初8926号
原告
原告:
青岛德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2021-03-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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