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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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明,当事人负责承建运营的城乡污水整治PPP项目于2018年7月20日通过原莆田市荔城区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负责承建运营的拱辰街道西洙村小型污水处理站、黄石镇东山处理站、遮浪处理站、海滨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和新度镇宝胜村﹝牛头浦﹞小型污水处理站、宝胜村﹝蕉坑﹞污水处理站6座污水处理站进行现场检查时,上述6座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但未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更多 | 处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捌佰伍拾捌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42858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2023-10-10 | 闽莆环罚2023102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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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1)闽0304民初599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