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正常 华中
李国泰
114113210060131955
--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6项招标公告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2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5

    中标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21)豫1321民初381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召县商务局,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0507.36
一、被告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从其管理的原南召县催化剂厂剩余资产中返还原告W某某垫付的保险费40507.36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对被告南召县商务局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9-28
2
其他
(2015)南召民商初字第23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南召县商务局,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00000
一、被告南召县商务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Y某某押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对被告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起诉。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南召县商务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5-09-01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动争议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召县人民法院
2022-08-16
2
劳动争议
--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召县人民法院
2022-08-1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