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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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浙06民终77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3-15 |
2 | 其他 | (2020)浙0603民初1086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11200 | 驳回原告J某某的起诉。
原告J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0元可于本裁定生效后七日内申请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7 |
3 | 其他 | (2020)浙06行终474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Z某某、S某某负担25元,上诉人绍兴市柯桥区Q齐贤街道办事处和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负担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6 |
4 | 其他 | (2020)浙06行终473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S某某、X某某负担25元,上诉人绍兴市柯桥区Q齐贤街道办事处和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负担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6 |
5 | 其他 | (2020)浙06行终475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S某某、Y某某负担25元,上诉人绍兴市柯桥区Q齐贤街道办事处和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负担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6 |
6 | 其他 | (2020)浙0603行初158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10000 | 准许原告S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1-08 |
7 | 其他 | (2020)浙06行终47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11-25 |
8 | 其他 | (2020)浙0602行初124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S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10000 | 一、撤销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三人Z某某于2019年7月25日签订的《住宅房屋拆迁整体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
二、责令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参照《齐贤街道高泽居、阳嘉龙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原告Z某某、S某某的案涉房屋重新进行安置补偿;
三、驳回原告Z某某、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4 |
9 | 其他 | (2020)浙0602行初129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Y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10000 | 一、撤销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三人S某某于2019年10月19日签订的《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
二、责令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参照《齐贤街道高泽居、阳嘉龙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原告S某某、Y某某的案涉房屋重新进行安置补偿;
三、驳回原告S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4 |
10 | 其他 | (2020)浙0602行初123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X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10000 | 一、撤销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三人S某某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绍兴市柯桥区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责令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参照《齐贤街道高泽居、阳嘉龙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原告S某某、X某某的案涉房屋重新进行安置补偿;
三、驳回原告S某某、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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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浙06行终289号 | 其他 | -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5 | |
2 | 其他 | (2021)浙0602行初113号 | 其他 | 原告: S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6-11 | |
3 | 其他行政行为 | (2020)浙0603行初158号 | 其他 | 原告: S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0-12-21 | |
4 | 合同纠纷 | (2020)浙0603民初1086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0-11-26 | |
5 | 其他 | (2020)浙06行终472号 | 其他 | -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6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2020)浙0602行初125号 | 其他 | 原告: X某某,W某某,X某某,X某某,G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
7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2020)浙0602行初124号 | 其他 | 原告: Z某某,S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2 | |
8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2020)浙0602行初123号 | 其他 | 原告: S某某,X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1 | |
9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2020)浙06行初55号 | 其他 | 原告: S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27 | |
10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2019)浙06行初90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