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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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802执111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浙0802执1115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3 |
2 | -- | (2022)浙0802执异122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院申请再审 ...更多 | 2022-06-17 |
3 | -- | (2022)浙0802执异129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浙江佑安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院申请再审 ...更多 | 2022-06-17 |
4 | 合同纠纷 | (2021)浙08民终1225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L某某、杭州恩信贸易有限公司、衢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443元,减半收取721.5元,由上诉人L某某、杭州恩信贸易有限公司、衢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2-01-12 |
5 | 合同纠纷 | (2021)浙0802民初5946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83382 | 一、确认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于2021年6月25日解除。
二、被告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空位于衢州市花园街道通衢街5号5幢房产及5幢与4幢之间的绿化用地,并返还给原告。
三、被告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向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止2021年6月24日所欠租金1372000元,之后的租金按年租金980000元据实支付至实际腾空并返还房屋止。
四、被告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向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止2021年6月24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59382元,之后的违约金以1372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它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700元,减半收取11350元,由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59元(已预交);由被告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19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缴纳,逾期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未履行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0-30 |
6 | 合同纠纷 | (2021)浙0802民初5783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杭州恩信贸易有限公司,衢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 | 479.7 | 1、确认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L某某于2018年5月3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于2021年5月30日解除;
2、确认被告杭州恩信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衢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5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21年5月30日解除;
3、限被告衢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坐落于衢州市柯城区上街63号北侧第一间营业房腾退并交付返还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被告L某某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衢州市柯城区上街63号北侧第一间营业房实际腾退之日止按每日479.70元的标准向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实际占有使用费。
5、驳回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48元,减半收取1574元,由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63元,被告L某某负担81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缴纳,逾期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未履行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9-14 |
7 | 其他 | (2019)浙0802执85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802执857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02 |
8 | 合同纠纷 | (2019)浙08民终573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Z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7-29 |
9 | 其他 | (2019)浙0802执857号 | 其他 | - | -- | 将被执行人衢州彬利娜大酒店、W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更多 | 2019-05-13 |
10 | 合同纠纷 | (2019)浙0802民初2814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37000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衢州市新安路11号4、5两层房屋并交还给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金37000元、违约金(自2018年9月1日起,以37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租金清偿之日止,扣除3000元)及占有使用费(自2018年9月1日起,按照年租金37000元的标准计算至实际腾退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13元,减半收取计856元,由原告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39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71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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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802民初2445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7-07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802民初2445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6-17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浙08民终1225号 | 被上诉人 | - |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8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浙0802民初5946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浙江乐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0-21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浙0802民初5783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杭州恩信贸易有限公司,衢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9-09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浙0802民初2814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4-26 | |
7 | 合同纠纷 | (2018)浙08民终1188号 | 被上诉人 | - |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14 | |
8 | 合同纠纷 | (2018)浙0802民初7114号 | 原告 | 原告: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衢州彬利娜大酒店,W某某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2018-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