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范常荣
91500227MA5ULER24P
1000万元人民币
-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新裕路104号(1号厂房)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拟建项目2项;四库业绩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4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1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3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5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5

信用中国 1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500227202007130201
新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电子绝缘材生产项目施工许可
2020-07-13
2099-01-01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梯12渝AXT3948(21)
新标准
关于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业务
电梯:2021-04127
2021-08-18
2099-12-31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500227202007130102
新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关于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020-07-13
2099-12-31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50022702202200270011
新标准
关于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建筑能效测评
建筑能效测评
2022-09-19
2099-12-31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5
450401252023002
新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电子绝缘材料生产项目(1#厂房、2#厂房、倒班房)
2023-01-12
2099-12-31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6
重园璧规审字[2019]第73号
新标准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意见书
绿化方案
2019-10-17
2099-12-31
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7
璧建消审字﹝2020﹞第0030号
新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确认书
该工程位于璧山高新区,总面积18568.21平方米,其中倒班房建筑面积1092.62平方米,属于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二级;1#总面积8366.02平方米,地上4层,高度19.65米,多层丙类厂房;2#厂房总面积9109.57平方米,局部地下一层,地上3层,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泵房,地上3层为厂房,属于多层丙类厂房。
...更多
2020-04-27
2099-12-31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8
梯11渝AXT3946(21)
新标准
关于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业务
电梯:2021-04126
2021-08-18
2099-12-31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璧建消审字﹝2021﹞第0079号
新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确认书
电子绝缘材料生产厂房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确认
2021-11-18
2099-12-31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10
璧住建消验字﹝2023﹞第0001号
新标准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综合评定该项目消防验收合格
2023-01-06
2099-12-31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民初7264号
原告
原告:
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御玛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111073.25
一、被告苏州御玛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货款108073.25元、诉讼费1331元、律师费3000元,共计112404.25元,并承担逾期付款损失(以108073.25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支付至货款完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4.04元(减半收取),保全费1270元,合计2644.04元,由被告苏州御玛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承担(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内向本院立案庭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更多
2019-11-07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执保871号
申请人
-
150000
对被申请人在银行开设账户下存款15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以前向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承办庭提出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得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19-11-07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民初5000号
原告
原告:
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御玛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准许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1330.93元,由原告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更多
2019-08-19
4
其他
(2019)渝0120执保624号
申请人
-
700000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银行的存款7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2019-08-05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财保258号
申请人
-
700000
准予对被申请人价值70万元的财产解除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得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19-08-02
6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民初4945号
其他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2019-07-26
7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执保575号
申请人
-
700000
将被申请人在银行的存款7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 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以前向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承办庭提出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得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19-07-22

开庭公告 5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渝0120民初819号
第三人
原告:
Z某某
被告:
重庆雄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24-05-27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民初7264号
原告
原告:
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御玛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19-11-06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民初5000号
原告
原告:
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御玛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19-08-05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渝0120民初4945号
原告
原告:
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宝立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19-07-24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渝0120民初4148号
被告
原告:
重庆友晟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R某某,重庆佑威电子有限公司,重庆新佑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18-08-0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