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2民特15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申请费591894元,退还申请人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更多 | 2022-01-25 |
2 | 合同纠纷 | (2021)浙02执203号 | 其他 | - | -- | 终结本院(2021)浙02执2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1-17 |
3 | 合同纠纷 | (2020)浙民终544号 | 被告 | - | 7748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37元,由上诉人X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15 |
4 | 合同纠纷 | (2019)浙02民初51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熊续强,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28851435.44 | 一、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62400000元,并支付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62400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4.6775%计算的罚息(含增值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36500000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2月12日(不含)尚欠期内利息(含增值税)人民币77484.72元,并支付以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36500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4.6775%计算的罚息(含增值税),并支付以期内利息人民币77484.72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4.6775%按季计算的复利(含增值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98000000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4月11日(不含)尚欠期内利息(含增值税)人民币7025733元,并支付以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98000000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6.377%计算的罚息(含增值税),并支付以期内利息人民币7025733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16.377%按季计算的复利(含增值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984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五、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六、被告X某某对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X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七、如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付款义务,则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房地产(详见本判决书附件《抵押房地产清单》)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债务。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在实现抵押权后,被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向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八、驳回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62148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2367148元,由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52500元,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X某某、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人民币22146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X某某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04-09 |
5 | 其他 | (2018)浙02行终24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8-29 |
6 | 其他 | (2017)浙0211行初13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宁波市江北区日湖花园业主委员会 被告: 宁波市规划局,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驳回原告宁波市江北区日湖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30 |
7 | 合同纠纷 | (2014)甬北民初字第16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乔光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 4593375 | 准许原告上海乔光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3547元,减半收取21773.50元,由原告上海乔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4-04-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20)浙02民初277号 | 被告 | 原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7 | |
2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20)浙02民初277号 | 被告 | 原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5 | |
3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19)浙02民初1121号 | 被告 | 原告: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4 | |
4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19)浙02民初715号 | 被告 | 原告: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2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浙02民初51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24 | |
6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19)浙02民初715号 | 被告 | 原告: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6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浙02民初51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3 | |
8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19)浙02民初715号 | 被告 | 原告: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7 | |
9 | 其他行政管理 | (2018)浙02行终241号 | 被上诉人 | -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30 | |
10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6)浙0205民初376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X某某,Z某某 被告: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16-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