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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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川20民终45号 | 上诉人 | - | 423300 | 一、撤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2018)川2002民初2782号民事判决;
二、由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期限内尚未到期时间段广告发布经济收益423,300元,鉴定费20,000元;
三、驳回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3,963元,由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负担7,819元,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负担6,14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874元,由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3-11 |
2 | 其他 | (2018)川20民终1487号 | 被上诉人 | - | 45880 | 准许上诉人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47元,减半收取473.50元,由上诉人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2-07 |
3 | 其他 | (2018)川2002民初2782号 | 被告 | 原告: 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 150000 | 一、被告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支付LED广告牌价值、三面翻广告牌价值、合同约定期限内尚未到期时间段广告发布经济收益合计61.97万元,鉴定费2万元;
二、被告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补偿金15万元;
三、驳回原告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63元,由原告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266元,被告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负担116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3 |
4 | 其他 | (2018)川2002民初418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元,由原告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03 |
5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1721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T某某撤回对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18-06-28 |
6 | 其他 | (2017)川20执复1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川20执复10号复议案件的审查。
本裁为终审裁定。 | 2017-07-14 |
7 | 其他 | (2017)川2002执100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20 |
8 | 其他 | (2017)川2002执异17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5-19 |
9 | 其他 | (2017)川2002执1006号 | 被执行人 | - | 3964976.34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银行账户上存款1321658.78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价值1321658.78元元的财产;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的合法收入1321658.78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5-02 |
10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雁江民初字第3106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被告: 资阳恒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 | 准许原告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资阳恒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3-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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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重庆隆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资阳金雁运业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5-25 | |
2 | 其他 | (2019)川20民终45号 | 上诉人 | - |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16 | |
3 | 合同纠纷 | (2018)川20民终1487号 | 被上诉人 | - |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7 | |
4 | 合同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418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8-28 | |
5 | 合同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2782号 | 被告 | 原告: 资阳市恒信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6-26 | |
6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1721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6-06 | |
7 | 其他 | (2018)川2002民初1721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旅游运输分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