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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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温统罚字〔2021〕16号当事人名称: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558630618Y法定代表人:王昌盛当事人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跃路37号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安排,2021年6月11日,我局统计稽查组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2021年6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立案。现已查明,你公司在统计活动中有如下行为:2020年1-12月《500万元-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本年完成投资(1-本月)”填报数为815万元,检查数为378万元,差错额为437万元,差错率为115.61%。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可证明:1、你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可证明你公司的主体资格;2、温州市统计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可证明你公司2020年1-12月《500万元-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上的“本年完成投资(1-本月)”的填报数、检查数及其计算过程;3、你公司2020年1-12月《500万元-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可证明你公司2020年12月“本年完成投资(1-本月)”的填报数;4、你公司提供的2021年1-3月《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签证单》和《道路工程费汇总表》可证明你公司2020年1-12月“本年完成投资(1-本月)”的检查数。我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1年8月4日向你公司送达《温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你公司可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视为自行放弃该项权利。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法比例在10%以上且违法数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根据你公司的差错额和差错比例,处罚额度应为44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我局对你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扫描二维码,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支付)。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金额不超过原罚款金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或起诉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温州市统计局2021年8月17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连同《送达回证》留存执法案卷。 ...更多 | 4400 | 温州市统计局 | 2021-08-17 | 温统罚字〔2021〕第2000017号 | |
2 | 苍南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案 | 罚款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 | 740000 | 县环保局 | 2019-10-18 | 温环苍罚〔2019〕10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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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浙0383民初316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6763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C某某、C某某设计费3676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9元,减半收取309.5元,由C某某、C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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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浙03民终6615号 | 被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07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浙民终1256号 | 被上诉人 | -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浙03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苍南县人民政府,龙港市人民政府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04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浙0383民初3537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铭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C某某,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龙港市人民法院 | 2022-06-17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浙0383民初3537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铭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C某某,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龙港市人民法院 | 2022-05-25 | |
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浙0383民初3537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铭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C某某,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龙港市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浙0383民初316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人民法院 | 2021-10-29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浙03民初902号 | 被告 | 原告: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苍南县人民政府,龙港市人民政府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