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郭加亮
91371302747830811X
1000万元人民币
-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一路与金三路交汇处西南角
临沂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2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0

    中标 2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5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信用中国 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2024010842
新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延续
2024-01-08
2029-01-07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
371302228021699
旧标准
--
室内外装饰(凭资质经营);经销: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99-12-31
临沂市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务合同纠纷
(2022)鲁1302民初5808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沂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W某某,K某某
99636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劳务费97400元及利息(以974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8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缴纳上诉费2236元,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2-04-24
2
其他
(2018)京0105民初18898号
其他
-
--
--
2018-11-21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务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临沂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K某某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22-04-22
2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1)鲁1302民初5875号
被告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临沂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0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