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彭勇军
91510121069791656Q
500万元人民币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街道粮丰路8号1栋1层1号(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内)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中标业绩2项。展开
  • 商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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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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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0

    中标 2

  • 股权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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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8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8

裁判文书 8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川0121民初2848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鑫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一、被告四川鑫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999755元,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1892247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2日起,按年利率3.65%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之;若期间支付了部分金额,则计息基数扣减相应的金额); 二、驳回原告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18元,由被告四川鑫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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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2
承揽合同纠纷
(2022)川0121民初4736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繁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383元,由原告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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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3
承揽合同纠纷
(2022)川0121民初817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华友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准许原告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17元,由原告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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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4
承揽合同纠纷
(2018)川0121民初3552号
其他
-
--
--
2018-09-06
5
合同纠纷
(2018)川0121执保248号
其他
-
--
--
2018-06-30
6
合同纠纷
(2018)川0121民初271号
申请人
-
--
一、扣押被申请人L某某、X某某所有的存放于申请人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全部木材,保全期限为两年; 二、扣押登记在担保人P某某名下的川A×××××奥迪牌轿车,保全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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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
7
合同纠纷
(2016)川0121民初2055号
第三人
原告:
C某某
被告:
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297500
一、被告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C某某29.75万元及利息(以29.75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1月20日起,至前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06元,由被告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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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8
合同纠纷
(2016)川0121民初2055号
第三人
原告:
C某某
被告:
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297500
一、被告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C某某29.75万元及利息(以29.75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1月20日起,至前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06元,由被告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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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开庭公告 8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川0121民初2848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鑫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3-07-12
2
承揽合同纠纷
(2022)川0121民初4736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繁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2-10-12
3
定作合同纠纷
(2022)川0121民初498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2-02-18
4
其他
--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2-02-18
5
承揽合同纠纷
(2018)川0121民初3552号
原告
原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18-09-06
6
租赁合同纠纷
(2018)川0121民初271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X某某
被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18-04-23
7
其他
(2018)川0121民初271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X某某
被告:
成都金顶门窗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18-01-19
8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2016)川0121民初2055号
第三人
原告:
C某某
被告:
四川天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16-07-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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