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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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7日以来,违法单位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用外来务工人员陈某某在该单位务工,但未在与陈某某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陈某某的身份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未告知陈某某主动申报登记,后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被公安机关检查查获。综上所述,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 | 2020-12-16 | 安公(凤)行罚决字〔2020〕02552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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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24 | (2024)沪0114执4284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2 | 2147936 | (2024)浙0523执1129号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4-17 |
3 | 180000 | (2024)浙0523执960号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4-07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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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523执603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4-03-22 |
2 | -- | (2023)浙0523民初2736号 | 其他 | - | 283126.94 | 一、被告浙江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A公司工程款283126.94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83126.94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上海A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0元(减半收取)、保全费2110元,合计诉讼费5240元,由原告上海A公司负担755元、被告浙江B公司负担4485元,限原、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费应于期满后七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4-03-08 |
3 | -- | (2024)浙0523执20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4-02-18 |
4 | -- | (2024)浙0523执202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4-02-18 |
5 | -- | (2024)浙05民终297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江苏中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2-05 |
6 | -- | (2024)浙05民终197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1-25 |
7 | -- | (2023)浙0523民初321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顺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1360.52 | 一、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上海顺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41360.5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441360.52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上海顺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0元(已减半),财产保全费3247元,合计诉讼费7247元,由上海顺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元,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19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费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12-14 |
8 | -- | (2023)浙0523执272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3-11-15 |
9 | -- | (2023)浙0523执2729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3-11-15 |
10 | -- | (2023)浙0523民初273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屹居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3395.09 | 一、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江苏屹居木业有限公司工程款473395.0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22年11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
二、驳回江苏屹居木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770元(已减半),由江苏屹居木业有限公司自行负担835元;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93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费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11-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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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523民初1756号 | 被告 | 原告: 红太阳建设股份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 | (2024)浙0523民初7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3 | -- | (2024)浙0523民初80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中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4 | -- | (2024)浙0523民初80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中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5 | -- | (2024)浙0523民初934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中儒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6 | -- | (2024)浙0523民初934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中儒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7 | -- | (2024)浙0523民初7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8 | -- | (2024)浙0523民初7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9 | -- | (2024)浙0523民初232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民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2-05 | |
10 | -- | (2024)浙0523民初232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民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森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