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耀宏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史飞明
91411082MA47PQXJ3M
300万元人民币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仝庄村156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1条。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长葛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新标准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020-04-22
2099-12-31
国家税务总局长葛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1)豫1627民初7303号
被告
原告:
河南凤巢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鑫耀宏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19044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凤巢设备有限公司加工费19044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凤巢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1-12-17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