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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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23民终118号 | 被上诉人 | - | 103852.21 | 一、维持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22)云2301民初5992号民事判决第一、三、五、六项,即:“一、L某某在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30日期间与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存在劳动关系,在2016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与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三、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2022年4月医疗期工资1048.28元;五、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L某某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损失3764.4元;六、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1802.3元、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2003.91元;”;
二、撤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22)云2301民初5992号民事判决第二、四、七项,即:“二、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7018.06元;四、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25728.96元;七、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1028.38元;
四、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51457.92元;
五、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20 |
2 | 其他 | (2020)云2301行初3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000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25元(已交),退回原告C某某25元 ...更多 | 2020-04-02 |
3 | 其他 | (2019)云2301行初1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25元(已交),退回原告Z某某25元 ...更多 | 2020-01-20 |
4 | 其他 | (2020)云2301行初1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25元(已交),退回原告Z某某25元 ...更多 | 2020-01-20 |
5 | 其他 | (2020)云2301行初1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25元(已交),退回原告Z某某25元 ...更多 | 2020-01-20 |
6 | 其他 | (2018)云2301行初55号 | 被告 | 被告: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100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25元(已交),退回原告Z某某25元。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