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徐大东方副食百货店

存续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周晓强
91330225074933006K
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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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45号
象山县大徐大东方副食百货店成立于2013-06-04,法定代表人为周晓强,注册资本为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25074933006K,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45号,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食品零售;烟草、小家电、五金、日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企业联系方式为:65625378。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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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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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其他
(一)没收不合格荣鑫电器RX01-189型电风扇1个;(二)罚款壹佰伍拾贰元贰角(152.2元);(三)没收违法所得叁拾贰元(32元);以上罚没款共计壹佰捌拾肆元贰角(1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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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9-15
象市监处罚〔2021〕628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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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0年11月17日,象山县大徐大东方副食百货店的行为因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象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象山县公安局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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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公安局大徐派出所
2020-11-17
象公(大)行罚决字〔2020〕0223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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