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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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 | -- | --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2-11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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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冀0104执9154号 | 2022-10-18 | (2022)冀0104民初13321号法律文书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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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冀01执复32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复议申请人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复议请求,维持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4执异168号异议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22 |
2 | 合同纠纷 | (2020)冀0104民初641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36000 | 被告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Z某某购房款118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18000元为基数,自2008年4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告石家庄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共同给付责任;
被告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经济损失11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08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004元,由被告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邮编:050091,收件人:材料收转窗口)。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未交也未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0-23 |
3 | 合同纠纷 | (2020)冀0104执3298号 | 被执行人 | - | 542817.81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人民币542817.8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6-24 |
4 | 合同纠纷 | (2020)冀0104执3297号 | 被执行人 | - | 341679.44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人民币341679.44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6-24 |
5 | 合同纠纷 | (2019)冀01民再289号 | 被申请人 | - | 132539.23 | 一、撤销本院(2017)冀01民终10474号民事判决;
二、变更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4民初37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再审申请人P某某自2012年5月31日至2016年2月29日安置补助费差价132489.23元,并自2016年3月1日起按每平方米每月50元的标准计发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一审案件受理费308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82元,均由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07 |
6 | 合同纠纷 | (2018)冀01民再215号 | 被申请人 | - | 81416.88 | 一、撤销本院(2017)冀01民终753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4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变更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4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再审申请人X某某自2012年6月21日至2016年2月29日安置补助费差价81366.88元,并自2016年3月1日起按每平方米每月50元的标准计发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一审案件受理费33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37元,均由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19 |
7 | 合同纠纷 | (2018)冀01民终再213号 | 被申请人 | - | 131548.75 | 一、撤销本院(2017)冀01民终7536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4民初285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变更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4民初285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再审申请人W某某自2012年6月9日至2016年2月29日安置补助费差价131498.75元,并自2016年3月1日起按每平方米每月50元的标准计发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9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61元,均由被申请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19 |
8 | 合同纠纷 | (2018)冀0104执恢2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关于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轻工供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西民三初字第0100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8-05-29 |
9 | 合同纠纷 | (2018)冀0104执99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关于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轻工供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104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8-05-29 |
10 | 合同纠纷 | (2017)冀01民终10474号 | 被告 | - | 1391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3082元,由被上诉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82元,由上诉人P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1-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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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2)冀0104民初202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3-04-07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桥西城域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2-10-17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桥西城域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8-30 | |
4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2)冀01民终1910号 | 上诉人 | -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3 | |
5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2021)冀0104民初2510号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1-12-09 | |
6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1)冀01民终11334号 | 第三人 | -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6 | |
7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2021)冀01民终11992号 | 被告 | -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8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2021)冀0104民初2510号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1-08-25 | |
9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1)冀0123民初27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1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21-07-23 |